根据《承德市中医院员工奖惩细则》第二章奖励范围第11、12条规定,给予:
拒收红包
1. 手足显微外科李焕龙拒收患者500元红包(患者高士来,169467),已转存住院押金,经核实属实。
2. 手足显微外科李焕龙拒收患者1000元红包(患者马志勇,169615),已转存住院押金,经核实属实。
3. 肿瘤二病区贾海生拒收患者2000元红包(患者方荣,169604),已转存住院押金,经核实属实。
4. 手足显微外科柳国勇拒收患者500元红包(患者苏晨凯,169381),已转存住院押金,经核实属实。
5. 手足显微外科高振中拒收患者500元红包(患者张立臣,169412),已退还,经核实属实。
6. 手足显微外科蔡清泉拒收患者500元红包(患者宁冬阳,169532),已退还,经核实属实。
7. 骨伤科李笑雨拒收患者2000元红包(患者邵建华,169729),已转存住院押金,经核实属实。
锦旗(个人)
1.手外郑欣收到患者锦旗二面。
2.手外高振中收到患者锦旗一面。
3.康复科孟凡伟收到患者锦旗二面。
4.骨伤科李笑雨、武学文收到患者锦旗一面。
5.针推科李松磊收到患者锦旗一面。
6.肿瘤科何慧颖收到患者锦旗一面。
7.碎石科郝艳华收到患者锦旗一面。
感谢信
1.康复科冷明月、赵迪收到患者感谢信一封。
2.治未病科刘玉静收到患者感谢信三封。
纪检监察室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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