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提升区域内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质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在京津冀区域内启动三地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京津冀地区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共有296家医疗机构,我院是这次试点单位之一。
此次医学结果互认分医学检验一共有33个项目,其中生化项目2 项: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免疫项目4 项:甲胎蛋白(AFP)、癌胚抗原(CEA)、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促甲状腺激素(TSH)等33 项,几乎涵盖了临床最常规的项目。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实施后,京津冀地区符合结果互认条件的医疗机构将在检验结果报告单相应检验项目名称前增加“★”标识,作为检验结果互认的标识,接诊医疗机构将对报告单中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予以认可。
实施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在方便患者就医、减轻患者负担、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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