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德市中医院员工奖惩细则》第二章奖励范围第5条、第17条、19条和20条规定,给予:
科室:
康复科全体医护人员收到患者感谢信二封,奖励100元。
个人:
1.王 娟(内一科)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一次,奖励100元。
2.杨 波(耳鼻喉科)获赠锦旗一面,奖励50元。
3.史春雷、王 峰(肛肠科)获赠锦旗一面,奖励50元。
4.陈建华、王 钰(针推科)获赠锦旗一面,奖励50元。
5.朱 琪(肿瘤科)拒收红包一次,经核实属实,奖励100元。
6.郝 雷(体检科)在突发事件中救死扶伤,受到媒体正面报道,奖励1000元。
7.国艳艳、刘建龙(针推科)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一次,奖励100元。
8.杨波、潘晓桔(耳鼻喉科)收到患者感谢信一封,奖励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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